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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授成传兰同志陕西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决定

成传兰,女,现年45岁,中共党员,生前系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广货街镇沙沟村妇代会主任。200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4月被选举为沙沟村村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2012年3月被选举为村支部委员,村妇代会主任

发布时间:2013-04-03 16:54 来源:榆林市妇联 浏览次数: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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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传兰,女,现年45岁,中共党员,生前系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广货街镇沙沟村妇代会主任。200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4月被选举为沙沟村村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2012年3月被选举为村支部委员,村妇代会主任。2013年3月8日,在组织全村妇女开展“三八”庆祝活动时,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脏病去世。

成传兰同志是新时期陕西妇女的优秀代表。她虽患疾病多年,但时刻牢记职责,坚守岗位,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岗位,勤勉敬业;作为一名基层妇女干部,她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热情关怀,任劳任怨。她心怀梦想,带领姐妹们欢歌笑语丰富文化生活,希望妇女能学习考察实现致富愿望。她用朴实无华的生活点滴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和基层妇女工作者的朴素情怀。

成传兰看似平凡的事迹,在基层群众和广大妇女工作者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共鸣。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用榜样的力量引领和激励全省妇女工作者和广大妇女群众立足岗位,奋力拼搏,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省妇联决定追授成传兰同志陕西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省妇联号召,全省妇女工作者和广大妇女群众要向成传兰同志学习,学习她兢兢业业,爱岗敬业的崇高精神;学习她淳朴善良,自强不息的优良作风;学习她心系群众,无私奉献的优秀品格。要以成传兰同志为榜样,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牢固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在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半边天”的作用,为全面建设“三强一富一美”新陕西,共筑美好“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