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
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群众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创造精神和参与热情,弘扬现代文明意识和团结互助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新形势下妇联的组织建设和妇女工作的创新发展,市妇联决定组建“榆林市巾帼志愿者协会”,并在全市范围内招募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以服务妇女儿童、服务家庭、服务社会,促进妇女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提升为重点,努力建立与政府公共服务和民间互助相衔接的巾帼志愿服务体系,吸引热心社会公益、乐于奉献的各界社会人士加入巾帼志愿者队伍,踊跃参与奉献社会、服务妇女儿童的各项公益活动,为构建幸福榆林发挥积极作用。
二、协会宗旨和主要任务
秉承“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按照“立足基层、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持续发展”的服务宗旨,以城乡社区为阵地,以服务群众、服务家庭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指导广大巾帼志愿者开展各类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为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三、巾帼志愿者招募条件
信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具有爱心和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能挤出时间为社会服务的各界女性。
四、其他事项
1.巾帼志愿者队伍招募工作结束后,市妇联将举办“榆林市巾帼志愿者协会”成立仪式。
2.队伍成立后每年将至少组织两次志愿活动。
3.市妇联在今后的活动中将会按照志愿者参与活动的总体表现,在参与各类培训以及授予市级先进荣誉,推荐参与国家、省级、榆林市级先进个人时优先考虑。
请各县区妇联、市直单位妇委会组织妇女积极参与巾帼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保证工作顺利开展,队伍如期组建。各县区妇联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开展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愿意加入“榆林市巾帼志愿者协会”的同志请按要求填写附表(一式二份)于4月20日前上报市妇联办公室。
附件:《榆林市巾帼志愿者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