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妇联、市直各机关(系统)妇委会: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建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营造积极向上的家庭环境、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以家庭的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根据2010工作安排,市妇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和谐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和谐家庭
1、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家庭成员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知荣明耻,热爱祖国,爱岗敬业,服务人民,辛勤劳动,助人为乐,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业发展,计划生育,廉洁自律。
2、有合力的家庭团队精神。家庭成员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共同维护家庭荣誉、承担家庭责任、分担家务劳动、分享家庭快乐。遇到困难,能齐心协力,携手克服,共度难关。
3、有浓厚的家庭学习氛围。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在快乐互动的学习模式中共同成长、共同提高。
4、有民主的和谐家庭关系。夫妻平等相待、和谐相处,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帮、互让、互谅、互慰,合理行使权利、切实履行义务;家长有现代家庭教育理念,科学抚养教育子女。子女有传统美德,关心孝敬长辈。家长与子女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学习、相互爱护,自觉履行义务,无家庭暴力现象。
5、有健康的科学生活方式。家庭成员崇尚科学,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积极参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坚决杜绝“黄”、“赌”、“毒”、“邪”与封建迷信活动。
6、有参与环保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行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美化环境,节约资源,绿色消费,保护环境,扶危济困,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为了使评选表彰家庭更有亮点,请尽量推荐特色型家庭,如学习型、节约型、环保型、尊老爱幼型、科学教子型、文艺型、体育型、事业型、廉洁型、平安型等。
(二)好婆婆
1、婆媳关系融洽,与邻里和睦相处;
2、帮助、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科学、健康;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关心、支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好媳妇
1、婆媳关系融洽,与邻里和睦相处;
2、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努力学习、科学教子,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遇事与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妥善解决,事业有成;
3、遵纪守法,积极关心、支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各县(区)妇联及市级各机关(系统)妇委会择优推荐上报。原则上每县(区)推荐上报“和谐家庭”(并注明特色类型)候选户4户、好婆婆2名、好媳妇2名;市级各机关(系统)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上报。经市妇联考察、审核后,确定100户(名)“和谐家庭”、“好婆婆、好媳妇”予以表彰奖励。
三、评选要求
1、认真组织,广泛发动。要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经细致调查,认真评选,广泛征求意见,把群众一致公认的优秀家庭(个人)推荐上来。
2、加强宣传,激励群众。要结合评选推荐,大力宣传“和谐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真正把评选推荐过程变成宣传先进、学习先进的过程,变成群众踊跃参与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的过程。
3、推荐者材料要真实、生动、感人。要认真整理材料,挖掘推荐者事迹亮点,尽量用典型事例说话。每县择优上报一户家庭、一名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所有被推荐对象均填报推荐表各一式三份。上报时间:2010年11月10日前。
联系人:郑树梅、李呈艳
联系电话:3282214
附件一:榆林市“和谐家庭”推荐表
附件二:榆林市“好婆婆”推荐表
附件三:榆林市“好媳妇”推荐表
榆林市妇女联合会
2010年9月20日
附件一:
榆林市“和谐家庭”推荐表
户主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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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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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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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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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职务(或居住地址及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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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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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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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妇联(机关、系统)意见 |
市妇联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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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特色类型”请注明:学习型、环保型。。。。。。。
附件二:
榆林市“好婆婆”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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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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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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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职务(或居住地址及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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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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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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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妇联(机关、系统)意见 |
市妇联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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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榆林市“好媳妇”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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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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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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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职务(或居住地址及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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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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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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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妇联(机关、系统)意见 |
市妇联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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