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新时代文明风尚,深化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6月8日上午,府谷县妇联组织全体干部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榆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县妇联二级主任科员孙敏详细解读了《榆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会议指出,《榆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榆林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在榆林市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此条例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会议强调,各级妇联干部要自觉遵守《榆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要通过县妇联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榆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全县广大妇女和家庭遵守各类文明行为规范,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树立文明和谐新风;要结合妇联职能,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深化家庭文明创建工作,大力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文明,为府谷县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