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妇联、县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110家庭暴力报警服务中心及其工作站”组成人员以及进一步规范府谷县公安局关于家庭暴力警情处置的通知》,文件重新调整了110家庭暴力报警服务中心相关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各自职责;对于公安机关及各派出所处置家庭暴力各个环节都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家庭暴力法律告诫书的出具条件以及告诫书的具体格式内容,要求派出所对于家庭暴力要单独存档,认真记录,分情况予以处理。
此次联合发文,通过积极发挥“110家庭暴力报警服务中心及其14个基层工作站”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处理家庭暴力的步骤,对于我县家庭暴力制止和预防、进一步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