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村“母亲健康工程”,是神木县继全年开展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健康检查后的又一项惠民工程,为了使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今年,神木县又把实施农村“母亲健康工程”作为贯彻中央《决定》的重大举措,列入构建“和谐神木”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全县实施农村“母亲健康工程”。具体有四方面的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县上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计生、卫生、财政、民政、宣传、妇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母亲健康工程”领导小组、专家指导组和应急处理组,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是确保投入。农村“母亲健康工程”检查和治疗所需经费按人均40元的标准由财政承担,确保该项活动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协调。县人民政府加强对各部门的协调力度,形成了工作合力,县计生局积极同卫生、财政、民政、宣传、妇联等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理顺群众积极参与该项工作相关方面的关系。
四是规范环节。对从事农村“母亲健康工程”的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进行专门培训,采取轮训、进修及专业知识讲解等多种形式,提高其服务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技术过硬、能够长期从事农村“母亲健康工程”的专业技术队伍。
编辑:王旭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