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烨琳,女,1975年生,法律本科,无党派人士,榆阳区人民法院郭家伙场法庭庭长,任法官以来,共审结各类案件600余件,调解率达到98%以上。
2001年郝烨琳从靖边县法院调到榆阳区法院工作,2004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任助理审判员。为了使自己能够适应审判工作需要,提高业务水平,郝烨琳在工作任务不减的情况下坚持学习,每天午休时她总是坐在办公室学习,为了节约时间甚至不吃午饭,只啃二个馒头吃一根黄瓜,困了就靠在椅子歇一会儿,晚上总能看到她伏案学习的背影。2007年以全市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取得全国司法考试A证,之后被任命为审判员。2010年10月份,她被任命为榆阳区人民法院郭家伙场法庭庭长。郭家伙场法庭辖区大、案件多,为把司法便民落到实处,她积极探索、践行各项司法便民措施。考虑到有些乡镇的村组距离法庭要有近百公里路程,群众诉讼极其不便,甚至有些案件当事人因路途遥远不到庭应诉,在辖区内四个乡镇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及时化解群众纠纷,为群众诉讼提供了绿色通道。2011年,在她的带领下全庭的调解率达到90%以上,全庭案件质量达全院第一,法庭也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同时被榆阳区委政法委评为“维护社会稳定先进集体”。
作为一名审判业务骨干,郝烨琳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为了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几乎没有完整地休过双休日,连续五年没有休过一次年休假,常年超负荷的工作,使她的颈椎、腰椎严重劳损,并患有声带小结,发不出音时就用手比划、用笔写与当事人沟通,坚持工作,从未请过一天假。她曾审理一起特大交通肇事案件,死伤数人,受害人和被告人都在不同的省份,其中一个死者的父母均已年近八十,在得知儿子因肇事死亡后双双病倒,郝法官多次来到千里之外的老人家里看望、安慰老人。为了尽快给受害人的家属一个交代,让赔偿款尽快的交到受害人的手中,她多次前往外省组织被告人调解,并且发动被告人的亲戚、朋友帮助调解,同时给其他受害人做思想工作,伤势较轻、损害后果不严重的放弃一部分请求用以弥补伤势过重的受害人和死者家属,当事人不能面对面沟通的,她就通过电话做调解工作,她持之以恒、耐性细致的工作态度终于感动了双方当事人,被告人的亲戚朋友都凑钱帮助被告人赔偿,仅仅一个月的时间赔偿款全部交到了受害人的手上,二位老人拿到赔偿款后紧紧地抓住郝法官的手说“你就是我们的亲闺女啊”!这样的案例在郝法官身上还很多,郝法官从来都是默默无闻,埋头苦干,任劳任怨,经常为了及时的解决外地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加班加点,有时调解工作甚至做到晚上十一、二点甚至一、二点,同事们说她是工作狂,她说当事人都是外地人,来一次不容易,咱们多辛苦一下就能把问题解决了矛盾化解了,辛苦也值得。
郝烨琳法官以她高尚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了一名新时代女法官公正、文明、廉洁的光辉形象,也获得了很多荣誉:2004年被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1年,郝烨琳当选为榆林市妇女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执委委员、榆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2年4月被榆阳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共青团榆阳区委联合授予“榆阳区首届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编辑:王旭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