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市家庭中落细落小落实,培育淳朴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中省妇联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3月21日,榆林市妇联全面启动2018年度榆林市“五好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
一、评选名额
榆林市五好家庭100户;好婆婆50名,好媳妇50名。
二、评选条件
(一)“五好家庭”
1.爱国守法,遵德守礼;
2.敬业诚信,热心公益;
3.平等和谐,孝老爱亲;
4.家风优良,科学教子;
5.移风易俗,绿色节俭。
(二)“好婆婆”
1.爱国爱家,遵纪守法;
2.遵守公德,明礼诚信;
3.婆媳融洽,邻里和谐;
4.老有所为,热心公益;
5.移风易俗,倡扬新风。
(三)“好媳妇”
1.爱国爱家,遵纪守法;
2.遵守公德,明礼诚信;
3.孝老爱亲,夫妻和睦;
4.邻里和谐,绿色节俭;
5.科学教子,倡扬新风。
三、评选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由乡、村妇联向县(市、区)妇联推荐,各县(市、区)妇联择优推荐上报市妇联,经市妇联评审后,向社会公开展示,最终确定人选予以表彰。评选活动注重面向基层家庭,乡村家庭将占推荐总数的60%以上。
全市家庭可以向家庭所在地妇联自荐或推荐身边的好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由各级妇联审核后向市妇联推荐。也可以关注“榆林市妇联”微信公众号,留言联系小编,进行推荐。
心动不如行动,快来参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