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米脂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妇委会改建妇联工作的通知》(米妇发〔2017〕25号)文件要求,11月7日,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米脂县农业局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了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
会议选举了米脂县农业局妇联主席1名,副主席5名,执委21名。通过本次妇委会改建妇联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农业部门妇联组织基础,提高了农业系统妇联发展活力,凝聚了农业部门广大妇女职工的战斗力,在全局形成“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新局面。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米脂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妇委会改建妇联工作的通知》(米妇发〔2017〕25号)文件要求,11月7日,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米脂县农业局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了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
会议选举了米脂县农业局妇联主席1名,副主席5名,执委21名。通过本次妇委会改建妇联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农业部门妇联组织基础,提高了农业系统妇联发展活力,凝聚了农业部门广大妇女职工的战斗力,在全局形成“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