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家庭暴力成为县妇联信访接待工作的重要内容,11.25日,国务院法制办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2月8日,县妇联全体干部学习并讨论了《反家暴法(征求意见稿)》。
会上,府谷县妇联全体干部结合县妇联家庭暴力工作实际、法律条文等方面学习并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一是县妇联接访情况。从县妇联近三年接待来访情况看,我县家庭暴力发案呈逐年上升态势,2012年接访11起,2013年接访14起,2014年到目前为止接访21起;二是反家暴法的两大亮点。精神暴力被明确列入家暴定义,家庭寄养关系的人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被纳入家暴范围;三是反家暴法不足之处。家暴主体范围应进一步扩大,将同居关系、恋爱关系、伴侣关系、曾经的配偶关系及其他亲密关系纳入家庭暴力的主体范围内。对于人身保护令的申请设置了前置条件——诉讼等,证据规则规定过于笼统,人身保护令应落实细则便于执行。
《反家暴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回应了全县广大家庭,特别是妇女群众的诉求,县妇联通过微信、网站、报社等多方面、多形式、多渠道,向全县广大妇女征求意见。为进一步增强全县广大妇女群众反家庭暴力意识,帮助妇女们树立正确的婚姻道德观,从源头上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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