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米脂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妇委会改建妇联工作的通知》(米妇发〔2017〕25号)文件要求,11月3日,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米脂县财政局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了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
会议选举了米脂县财政局妇联主席1名,副主席2名,执委4名。通过本次妇委会改建妇联工作,进一步夯实了财政部门妇联组织基础,增强了妇联发展活力,提高了财政部门广大妇女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全局形成“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新局面。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米脂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妇委会改建妇联工作的通知》(米妇发〔2017〕25号)文件要求,11月3日,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米脂县财政局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了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
会议选举了米脂县财政局妇联主席1名,副主席2名,执委4名。通过本次妇委会改建妇联工作,进一步夯实了财政部门妇联组织基础,增强了妇联发展活力,提高了财政部门广大妇女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全局形成“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