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市妇联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动员,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向各县区转发了省妇联《关于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妇女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并按时上报活动总结。二是开展宣传咨询活动。12月4日,市妇联联合市、区司法局、榆林学院法学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市司法鉴定中心等单位,在世纪广场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和有奖问答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树立展板、宣传车循环广播、志愿者现场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农民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多份,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活动现场,市妇联副主席魏艳丽亲切接待并解答了佳县妇女王某关于权益维护方面的提问,鼓励她用法律武器合理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场气氛温馨热烈。三是组织维权志愿者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来自榆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维权志愿者和榆林学院法学院的学生志愿者在现场为群众开展了法律咨询,就群众关心的宅基地、农民工权益维护、家庭暴力应对等问题进行了专业的解答,受到了现场群众的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四是组织有奖问答活动。各部门现场组织群众开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并现场为抢答正确的群众派发事先准备好的小奖品,现场群众积极踊跃参加,场面热烈。五是各县妇联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报纸、电子屏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了我市市民知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市县妇联共发放《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陕西省预防和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未成年人保护法》、《农民工保护条例》、《老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35000多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