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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受邀参与一妇女儿童刑事案件审理

3月29日,市妇联副主席魏艳丽一行3人受市中院刑事庭的邀请,参与旁听了蒋某故意伤害、白某故意杀人两起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庭审。 上午,魏主席一行旁听了蒋某故意伤害一案的庭审。蒋某,男,16岁,因与外

发布时间:2013-04-02 14:14 来源:榆林市妇联 浏览次数: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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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市妇联副主席魏艳丽一行3人受市中院刑事庭的邀请,参与旁听了蒋某故意伤害、白某故意杀人两起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庭审。

上午,魏主席一行旁听了蒋某故意伤害一案的庭审。蒋某,男,16岁,因与外校学生张某、李某、王某、张某、周某等人打架,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匕首捅刺李某,致其心脏破裂,急性大出血、心功能障碍死亡。由于蒋某系未成年人,为保护其隐私并对其进行帮教,市中院刑一庭邀请了市妇联、团市委的工作人员和被告蒋某的原初中同学参与了旁听。团市委学少部部长王慧担任了本案的人民陪审员。庭审现场,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出示了蒋某的犯罪证据,原告家长及其代理律师与被告家长及其代理律师当庭就案情相关细节展开了辩论。庭审结束后,市人民检察院、市妇联、团市委及蒋某原就读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的领导对蒋某进行了帮教。市妇联副主席魏艳丽说,案件发人深省,仅仅因为一件小事,蒋某因一时冲动铸成大错,对两个家庭都造成了无法修复的伤痛和损失,她希望蒋某能在监狱认真改造,深刻反省,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在未来的日子里用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过失,重新做人。

下午,魏主席一行又旁听了白某故意杀人案的庭审。白某,女,22岁,因感情问题杀害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年仅3岁的男孩姬某。市妇联权少部副主任科员罗璇担任了本案的人民陪审员。庭审现场,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出示了白某的犯罪证据,原告姬某,白某的同居男友,被害人姬某的父亲等及其代理律师与被告及其代理律师当庭就案情相关细节展开了辩论。白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当庭请求法院判处自己死刑。白某称,自己童年不幸,与父母感情淡漠,心理一直不太健康,常有自杀念头。案件发生时,她有自杀念头,但认为自己家庭条件不好,如果丢下孩子,孩子长大后不会幸福,又因为不懂法,认为可以一命偿一命,所以实施了这起灭绝人性的杀子案。庭审现场气氛沉重,在场所有人既为白某的愚昧和残忍而心惊,又对她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梁骁在辩护词中说,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白某童年不幸,生下儿子时未满18岁,又被家庭抛弃,过早的承担起与年龄不符的沉重负担,且没有相应谋生能力,内心承受极大的压力,导致此次激情杀人。市妇联副主席魏艳丽说,通过此次旁听,让我们认识到妇女维权工作任重道远,在社会边缘的女性所面临的生存、心理等压力和如何缓解这些压力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