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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中院民三庭与榆林中学教师马骁喜获2015全国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近年来,榆林市广大妇女在省、市妇联的引领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中国妇女十一大发出的“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号召,在本职岗位上开拓进取、拼搏奉献、勇攀高峰、争

发布时间:2015-11-10 21:10 来源:榆林市妇联 浏览次数: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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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榆林市广大妇女在省、市妇联的引领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中国妇女十一大发出的“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号召,在本职岗位上开拓进取、拼搏奉献、勇攀高峰、争创一流,为构建和谐、幸福、美丽的新榆林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广泛宣传先进集体与个人,树立一批典型, 引导广大妇女学有榜样、见贤思齐,榆林市妇联在评选树立市内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的基础上,积极向省妇联与全国妇联推荐以妇女为主的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与个人。今年,市妇联推荐的榆林市中院民三庭与榆林中学教师马骁分别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与“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榆林市中院民三庭,,共计13人,其中女性8人,占到62 %。庭长副县级1人(女)、正科5人(女3人)、副科3人(女2人)、科员4人(女2人)。民三庭主要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一、二审合同、公司股权、知识产权等民商事案件。近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以及国内煤炭市场的影响,榆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大幅度上升,榆林中院民三庭2013年受理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34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98%;2014年受理一审民间借贷案件198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8%;二审民间借贷案件,2013年受理了165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84%,2014年受理了401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43%。且该类案件具有标的大、涉及的主体多、送达难、社会影响广的特点,给法院的案件审理增加了难度,今年以来该类案件还表现出了新特点:一是申请诉讼保全的案件增多,工作量加大;二是一案为多笔债务形成,取证困难,审理复杂;三是资金断链、无力偿还,法院难以促成调解;四是信用体系崩溃,逃债、躲债的较多,给审判造成诸多障碍;五是部分案件涉刑民交叉,甚至涉嫌犯罪,需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而这些案件不及时审理或处理不好,不仅不能很好地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还有可能引发新的矛盾,引起诸多不稳定因素。民三庭作为该类案件审理庭室,首先,针对有关民间借贷案件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存在司法尺度不一的问题,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并结合审判实践,于2013年年底下发了《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会议纪要》,统一了此类案件的裁判尺度。其次,针对民三庭案件数量激增,审判力量不足的状况,为提高审判效率,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发生,制定了案件审限管理和督办制度,通过对各个程序的时间限制,督促法官按时结案。第三,为了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我们不断加大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利用多种手段、通过各个渠道促成借贷双方和解,并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程序对接,形成化解矛盾的最大合力,而且在审理该类案件过程中,积极与公安机关、党委、政府各部门协调联系,对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提前作出应急预案,以维护人民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民三庭的法官们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均竭尽全力,忘我工作。2014年共受理所有一审案件256件、二审案件532件,审结率达85%,被陕西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榆林市妇女树为“榆林市三八红旗集体”、市中院授予2013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先进集体和民事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党支部等称号,庭内11人次分别被省高院、省妇联授予个人二等功、陕西省“办案标兵”与“巾帼建功”标兵称号、被市政法委、市考核办等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等。

榆林市中院全体人员合影

马骁,榆林中学政治教师,中共党员,朴实无华,爱岗敬业。从教27年共带班24年,一直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的第一线,多年坚持从事高中政治课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研究,所带班级学生在历届高考中均获得优异成绩,其中撰写论文30多篇、课题8个,先后获市、省、全国有关奖项,其中《天籁自鸣天趣足,校歌活色又生香》在核心期刊《中学政治教学参考》发表,主持的教育部子课题《主题班会的德育功能研究》获课题成果一等奖,她本人被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评为先进实验工作者。多年的教育教学工作获得了各级组织和广大师生的认可,她本人荣获榆林市优秀共产党员、陕西省特级教师、“十一五”期间全国“百位德育名师”等荣誉称号。

市妇联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妇联号召全市广大妇女向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个集体学习,学习她们胸怀理想、坚定信念,学习她们恪尽职守、敬业奉献,学习她们奋发有力、拼搏进取,希望她们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风貌,积极投身到全面建成小康榆林的伟大实践中,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社会生活中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为构建幸福、和谐的新榆林贡献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