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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妇联改革方案》新蕊绽放

近日,靖边县县委办印发了《靖边县妇联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在中省市妇联和县委的领导下,靖边县妇联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方案》阐明了靖边县妇联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

发布时间:2017-08-11 10:55 来源:榆林市妇联 浏览次数: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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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靖边县县委办印发了《靖边县妇联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在中省市妇联和县委的领导下,靖边县妇联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方案》阐明了靖边县妇联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目标要求。《方案》强调,要围绕靖边“两区两地一中心”建设,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妇联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党建带妇建工作机制,改进和完善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强化工作创新,激发妇联组织活力,切实提升妇联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方案》从4个方面提出15项改革举措。

    第一,加强内部管理,注重妇联干部队伍建设

    优化县、镇(街道)、村(社区)妇联领导班子结构,增强全县妇女代表大会和各级妇联执委会、常委会的广泛性、代表性,保障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中优秀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60%和20%。打造专职、兼职、挂职等相结合的妇联干部队伍,打破常规用人机制,吸纳优秀大学生、女性科技致富带头人、文明新风带头人、公益事业热心人、大学生村官等到妇联组织干部队伍中,壮大妇联干部队伍力量。加强妇联干部的教育培养,建立妇联干部培训教育制度,将各级妇联干部纳入全县干部整体培训计划,鼓励干部要有创新意识、群众意识,力争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

    第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注重夯实基础

    按期组织换届,合理设置镇(街道)、村(社区)妇联组织,镇(街道)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各行政村妇女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吸纳有能力、热心妇女工作、社会影响好的优秀妇女加入妇联组织,将基层妇女人才资源转化为基层妇联工作资源,确保妇联工作的广泛性。构建区域化组织网络。打破层级、行业、所有制界限,在学校、医院、文化、金融等女性较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两新组织、工业园区、商务楼宇、农贸市场等妇女集中的地方,建立“妇女工作委员会”。打造“妇联+”工作模式,把“妇女之家”建设向社会各领域延伸,引进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参与妇联工作,成立“靖边县巾帼妇女联合会”、“靖边县创业妇女联合会”、“靖边县家庭联合会”、“靖边县女企业家协会”,壮大“塞上情”巾帼志愿者队伍,打响“塞上情”巾帼志愿服务品牌,常态化开展教育宣传、文体活动、技能培训、帮扶救助、矛盾调解等工作,带动各行各业妇女干部职工和广大基层妇女参与妇联工作,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与活力。

    第三,创新改革思路,注重服务大局

    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常态化下基层工作机制和党员干部划片联络制度,以“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促发展”为主题,按照妇联干部不同的联络服务责任区,要求妇联干部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所需所想,并指导基层妇女工作有效开展。多样化服务,满足妇女需求,常态化开展“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活动;推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开展家风家教“六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创建具有靖边特殊文化的“家风馆”。着力打造网上“妇女之家”,建立网上妇女服务平台,构建工作网、服务网、联系网、信息网等整体合一的网上工作新格局。以点带面,发挥示范效应,以党建带妇建为统领,整合各类资源,着力打造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处党群服务中心,打造2-3处多元化、全方位、开放式的妇联基层组织改革示范点,建立教育、培训、健身、就业等各类服务功能齐全的阳光服务中心,强化群团服务,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开展“巾帼脱贫”行动,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大局,帮助贫困妇女因地制宜发展种养殖和传统手工产业;定期举办妇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动员女企业家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出资、出力,帮助贫困妇女摆脱贫困;大力实施民生项目,解决贫困妇女实际困难。

    第四,提高服务水平,注重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突出主体地位,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认真贯彻落实好《反家庭暴力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在住房产权归属、土地确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红权等工作中突出妇女主体地位,纠正惯例中的不平等现象。拓宽妇女民主参政议政渠道,逐步提高女性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落实女干部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的配备要求。创新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成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与各镇(街道)法庭联合设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成立“靖边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立妇联网上信访服务系统;把12338维权服务热线功能延伸到基层,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为妇女儿童搭建维权服务平台。深化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关爱,牵手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深化对留守、流动、贫困、残疾等妇女儿童的关爱帮扶;扩大“两癌”贫困妇女免费检查和治疗、救助覆盖面,深化“母亲水窖”、“母亲健康快车”等公益慈善项目的实施。

    《方案》强调了要强化保障措施,要求加强党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党建带妇建制度,加强责任考核。提高基层妇联干部待遇,镇(街道)妇联主席符合条件并在职数范围内的,可以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并列席同级党委会议;对特别优秀的县镇妇联主席和妇联干部在职数范围内可优先提拔使用;在镇党委政府换届中,注重从优秀镇(街道)、村(社区)妇联主席中选拔镇(街道)、村(社区)领导干部;在任免、调动镇(街道)、村(社区)妇联主席时,应征求上一级妇联组织的意见;落实村、(社区)妇联主席享受每年3000元的生活待遇;加大政府保障力度。加大宣传引导,总结推广经验。把改革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