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发布了《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由市妇联推荐的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科员王静、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王巧玲、市妇联幼儿园园长李爱红、市榆阳公安分局鼓楼派出所所长王维清4名同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榆林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呈现出崭新的局面, 男女平等、 儿童优先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法律制度、 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进一步得到落实。希望获得全国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 再接再厉, 继续发挥表率作用, 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希望全市相关部门、各县区妇联系统以先进为榜样,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践行儿童优先原则, 依法履职, 勇于担当, 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 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用爱和责任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