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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做忠诚卫士 ——记省三八红旗手李艳

子洲县人民检察院的李艳是陕西省三八红旗手,自2009年参加工作以来,李艳始终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把案件审查、诉讼监督,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种体现,作为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

发布时间:2017-02-03 16:05 来源:榆林市妇联 浏览次数: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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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洲县人民检察院的李艳是陕西省三八红旗手,自2009年参加工作以来,李艳始终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把案件审查、诉讼监督,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种体现,作为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的追求。在检察监督岗位上,她办理了各类刑事、民事案件100余件,使有罪的人逃不出法网,使错判的案件得到法律公正的评判。

        置身于民事监督岗位上,李艳同志兢兢业业工作,大胆实践自己的理想,展现了基层院检察官扎实的理论功底与娴熟的业务能力,同时通过与高检院领导同志及全国各地优秀检察官的交流,增长了见识,开阔了眼界,对如何开展民行工作有了新的见解。并于2014年获“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优秀办案人”表彰,2014年获“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和“综合业务知识优胜奖”,2014年获“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民行业务竞赛第三名”,2015年荣获“陕西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7年获子洲县政法系统“践行两学一做、勇做忠诚卫士”主题演讲比赛一等奖。

        李艳热爱自己的事业,时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维护检察干警的形象,恪守检察纪律和检察官职业道德,以执着、坚定、刻苦、奉献,倍加勤奋的努力工作,为自己的梦想再增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