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帮助贫困妇女儿童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资金专项资金的通知》,绥德县妇联结合省、市妇联对贫困母亲救助、维权救助的有关精神,在乡镇妇干的协助下历经3个月的排查摸底,于11月30日,对全县31名贫困妇女儿童进行了2016年妇女儿童民生项目专项资金发放工作,共计32000元。
县妇联今后将继续努力做好妇女儿童的关爱帮扶工作,并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作用,切实为全县妇女儿童解难题、办实事,做好事!
为切实帮助贫困妇女儿童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资金专项资金的通知》,绥德县妇联结合省、市妇联对贫困母亲救助、维权救助的有关精神,在乡镇妇干的协助下历经3个月的排查摸底,于11月30日,对全县31名贫困妇女儿童进行了2016年妇女儿童民生项目专项资金发放工作,共计32000元。
县妇联今后将继续努力做好妇女儿童的关爱帮扶工作,并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作用,切实为全县妇女儿童解难题、办实事,做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