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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两个规划”中期评估督导对 榆林市督导反馈意见

省级两个规划中期评估督导对榆林市督导反馈意见 为了全面掌握《陕西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简称两个规划)实施五年来的进展情况,促进两个规划的进一

发布时间:2016-08-26 08:25 来源:榆林市妇联 浏览次数: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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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两个规划”中期评估督导对
榆林市督导反馈意见


        为了全面掌握《陕西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简称“两个规划”)实施五年来的进展情况,促进“两个规划”的进一步实施,按照省政府要求,根据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省级“两个规划”第三评估督导组于元月19-22日对榆林市及榆阳区、府谷县、绥德县进行“两个规划”中期评估督导工作。评估督导期间,听取了市、县(区)政府实施“两个规划”情况汇报,召开了成员单位座谈会,查阅了相关资料,实地考察县(区)有关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对榆林市“两个规划”的实施进度、组织推动和达标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现将督导意见反馈如下:
        一、总体评价
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五年来,榆林市各级政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坚持把妇女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安排部署,同步推动落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三个陕西的战略目标,积极履行政府主体责任,为“两个规划”实施提供了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不断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妇女儿童接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两个规划”实施成效明显,妇女发展规划的37项可量化指标中,有26项指标达标,(其中有11项已提前达标),综合达标率为70.2%。儿童发展规划的23项可量化指标中,有22项指标达标(其中有8项已提前达标),达标率为95.65%。
        二、主要成绩及做法
       1、妇女儿童工作的体制机制已经形成。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成员单位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大格局。榆林市先后4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市、县(区)党委和政府能够把听取妇儿工委工作汇报制度化,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市、县(区)人大、政协能加强对妇儿工作的调研和监督指导。五年来,榆林市先后出台有关妇女健康、教育、文化、就业等各类文件90余件,有力推动了“两个规划”实施。绥德县确保妇女儿童事业在县域发展中优先谋划,在公共财政中优先保证,在资源配置中优先考虑,有力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
       2、实施“两个规划”投入力度不断加大。 榆林市每年用于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逐年加大。累计投入医疗卫生经费164.88亿元、妇幼保健经费3.1亿元、疾病预防控制经费4.02亿元、计划生育经费2.01亿元、环境污染治理经费49.6亿元,推进城区学校建设投资116.9亿元,为妇女儿童规划的实施提供了经费保障。
       3、成员单位积极履职,工作亮点纷呈。承担重点目标的成员单位在规划实施中都能积极履职,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卫生系统积极承担妇幼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健康水平大幅提高;教育系统积极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学前教育总量迅速扩容,提升到了新的水平;人社部门努力提高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扩大女性养老、医疗、生育等五个险种的覆盖面,中期目标已完成;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实现“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消除一户,动态为零的目标;环保部门不断改善和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全年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26天,成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重视特殊教育,榆阳区建设了省级特殊教育示范学校。
        三、薄弱环节

      1、部分成员单位在“两个规划”实施中的主体意识还不强,主体责任还不明确。具体表现在,对评估督导工作重视不够,对自己承担的实施“两个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还不太清晰,落实主体责任和落实规划目标任务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高。

      2、基础工作较为薄弱。有些成员单位对指标内涵理解不正确,计算方式有偏差,数据来源多头,存在数据和事实不符现象。统计数据不够准确,存在缺项漏项等问题。分性别统计不够。市、区县普遍对定性指标重视不够。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不够系统、完善和规范。

      3、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部分领域中存在着达标困难。如在妇女参与决策方面,榆林市全市共有村主任4143人,女主任人数为37人,比例不到1%。全市女干部队伍普遍存在正职少、在重要部门任职人数少的问题。在妇女与社会保障方面,由于经济下滑,民营企业参加社保积极性不高,女职工权益尤其受到影响。
      4、对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建设重视不够。市级妇儿工委办公室没有按照“两个规划”要求做到机构单设、经费专拨,而是将其作为妇联下属事业单位,影响工作开展。还有多个县妇儿工委办公室没有解决编制、人员及经费问题,在全省已经走在了后面。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四、几点建议
      1、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政府职能和实施规划政府主体责任意识。加强规划的学习和宣传,为规划的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相关人员、统计监测人员及成员单位联络员的培训指导,加强对指标含义的理解,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统计部门要主动抓好牵头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从自身做起,将分性别统计制度纳入重要工作议程,逐步完善分性别统计体系和内容。
      2、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整改。要以这次检查督导为契机,对所辖区(县)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找差距、查短板,为今后几年拿出清单式年度的工作安排,加强整改,查漏补缺,为“两个规划”后五年目标顺利达标奠定基础。
      3、强化措施推动重难点目标实现。狠抓今年市县乡换届机遇,专题研究加大对女干部的推荐和使用力度,推动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领域相关指标的提升。对预期达标有困难的指标要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找出问题的根源,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如期达标。比如,在妇女常见病检查工作常态化、推动妇女参政议政、提高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普及农村卫生厕所等方面还需要继续努力。
      4、进一步强化妇女儿童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加强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机制、体制建设,尽快补齐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机构建设的短板,保证其组成合理规范,办事机构完善,要有专人、专职、专款;市、县(区)妇儿工委有序开展妇儿工委系统培训和“两个规划”的业务培训,加强能力建设,要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的专项调研,对“两个规划”的实施、进展做到心中有数。加强和成员单位的联系联络,指导督促,及时发现亮点,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陕西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督导组

2016年4月19日